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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期货业协会会费收取标准


根据《山东省期货业协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按照山东省民政厅要求确定会费收取标准和档次,会费标准分四档,分别为:会长、副会长单位年会费为15000元理事、监事、秘书长、副秘书长单位年会费为10000元期货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含期货分公司、期货营业部)、期货仓储机构等普通会员单位年会费为5000元具备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证券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年会费为3000元。以上年会费不重复缴纳,按最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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