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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2015-02-13 00:00:00    
 

    企业境外融资杠杆率倍增,金融机构可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

   


  
  昨日,上海自贸区内的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获得一个“新春大红包”——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杠杆率放大一倍,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期货公司等过去不能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的金融机构,将可以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
  昨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包含五个重点。一是扩大了境外融资的规模和渠道,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自主从境外融入资金;二是运用风险转换因子等新的管理方式优化境外融资结构;三是改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建立了宏观审慎的境外融资风险管理新模式;五是在上海率先建立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路径和管理方式。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张新昨日在上海举行的政策发布会上表示,《实施细则》优化了境外融资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了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将为上海自贸区内企业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从境外融资提供更多便利,给予企业更多自主选择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管理成本。
  《实施细则》中的一大亮点是上调了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杠杆率。对于自贸区内的实体企业来说,其境外融资规模限制从资本的1倍扩大到2倍。一家注册于上海自贸区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向期货日报记者表示,此前由于境外融资杠杆小,其所在公司境外融资成本整体偏高。融资规模放大1倍后,公司拆借境外资金的成本将会降低,有助于财务收益的增加。
  据了解,对于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过去不能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的金融机构,在新的政策框架下,可以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对此,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潘岳汉表示,商业银行可以此增加资金补充方式,优化分账核算单元的流动性,进而成倍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实施细则》的发布是上海自贸区“金改3.0版”的关键起步,也是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步骤。
  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上海地区人民币跨境业务总量占到全国人民币跨境业务总量的18%。其中,上海自贸区的人民币跨境业务量占上海地区人民币跨境业务总量的18%。
  “随着人民币跨境业务发展提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进程也必须跟进,这样才能使人民币的境外持有、使用和人民币回流形成良性循环。”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如是说。
  据介绍,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自2014年9月起就开始酝酿“金改3.0版”。其核心是,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各个要素,使资本项目可兑换得到全面有序实施,上海自贸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融资全面放开,上海个人境外投资落地实施,利率市场化全面推进,上海金融市场实现与国际市场双向开放,金融业准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金融监管的负面清单管理全面实施,以自由贸易账户系统为标志的各类强大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和金融安全系统全面到位,安全、快速、同步地推进上海自贸区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张新透露,未来半年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发布一系列重要政策,全面推进“金改3.0版”。其中,市场最为关心的资本市场建设、资本项目开放等方面将是2015年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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