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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走出去”须佩“法律剑”

        2016-04-27 00:00:00    
 
当前,已经有不少期货公司得到证监会核准在境外设立子公司。不过,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或不熟悉当地法律,一些期货公司在“走出去”之后绕了不少弯路。
  在第十届中国期货分析师暨场外衍生品论坛“境外期货业务法律事务研讨会”专场活动中,国内外知名律所代表和期货公司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对接。
  “我们公司的境外业务曾因法律困惑而险些受阻,过去在法律方面的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介绍。
  一些前期重视法律事务的公司则尝到了甜头。据了解,大有期货今年2月底向证监会提交了境外业务持牌申请,3月底便通过审批。其香港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在公司筹建过程中发现,香港地区对律师事务所的认可程度超出想象。“之所以进展如此顺利,律师方面给予的帮助非常大。”
  据了解,某期货公司香港公司在开展业务时,曾经遇到一个很头痛的问题。一次,美国洲际交易所突然要增收高昂费用,后来很多公司都拒签协议,但其布伦特原油、美元指数等又是投资者喜爱的品种,于是他们寻求了法律帮助,并顺利解决了这一问题。“如果没有通过法律途径,我们可能就吃了大亏。”该公司负责人说。
  华泰期货目前也在布局境外业务,相关负责人张雪瑾表示,尽管华泰期货的境外业务还没有真正铺起来,但在准备过程中律师给了非常大的帮助。“除了基本业务外,他们还介绍了一些其他资源,为我们开展境外业务做了一些积累。我们只有擅于使用法律武器,才能在境外业务上做真正的‘骑士’。”
  作为华泰期货的法律顾问,美国温斯顿律师事务所杨俊华律师表示,根据美国法律,与律师所有的交流都受法律保护,法庭上不允许披露,所以期货公司在美国遇到法律问题可以放心向律师披露所有的信息,而且一定要真实客观。
  “期货公司要擅于利用这样的法律体制,而且跟律师交流时一定要做笔记,这会为日后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杨俊华提醒。
  “业务开展之后,再由律师来纠正一些法律问题会付出非常高昂的成本。”与会的一些期货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期货公司在参与境外业务的过程中,要重视自身合规法律部门的建设,而相关人才的引进是一个难点,希望未来行业能够建立相应的资源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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