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首页
 

投资者教育

 

投资者教育

“公平在身边”——手把手教你如何保护自身利益

        2016-08-01 00:00:00    
 
    中
国证监会于2015年5月15日启动“公平在身边”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旨在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不断深入。开展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是本次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为了帮助投资者不被虚假宣传迷惑,不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和违规交易场所的投资活动,不断提高风险防范和理性维权意识,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收集整理了在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简称“打非清整”)工作中,投资者较为关注的一些问题,供投资者参考。

     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投资者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为使不法分子及时得到查处,尽可能挽回损失,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反映。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以及通话短信记录、交易记录材料,提供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便于其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1月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作了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前段时间在网络论坛上看到有人发帖子,说跟他们公司的指导老师做期货,可以赚大钱,我可以参与吗?
答:根据国家规定,只有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经营机构,才能进行期货交易。期货经营机构在从事经纪业务时,要按规定主动向投资者提示期货交易风险,并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建议投资者在参与期货交易前,先确认该公司是否具备期货业务资质及交易的是否为合法期货品种,再谨慎选择是否参与。

    期货交易风险很大,不可能稳赚不赔。近来,有些不法分子通过QQ,网络论坛等发布信息,说期货交易“投资小、收益大”,只要跟着“老师”做,就可“一个月收益翻番”,这是在骗取投资者钱财,请投资者一定要当心。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的心理,通过夸大宣传,吸引投资者参与非法期货交易。投资者如果想要参与期货交易,首先应当对期货交易相关的基本知识和业务规则有所了解,然后通过合法的期货公司交易在合法期货交易所上市期货品种。

 

 
版权所有(C)山东省期货业协会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经七路与纬一路口西南侧)11楼1103室   电话:0531-86131789 sdqhxh@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19029037号-1 鲁ICP备19029037号-2 技术支持:红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