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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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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在身边”——保护自身权益,这些帮助你

        2016-09-26 00:00:00    
 

    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5月15日启动“公平在身边”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旨在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不断深入。开展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是本次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为了帮助投资者不被虚假宣传迷惑,不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和违规交易场所的投资活动,不断提高风险防范和理性维权意识,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收集整理了在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简称“打非清整”)工作中,投资者较为关注的一些问题,供投资者参考。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由谁负责查处?

答: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2006] 99号)的规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责。涉及多个省(区、市)的,由公司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相关省(区、市)要予以积极配合。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证监会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公安、司法机关要求,对非法证券期货类案件从专业角度出具性质认定意见及进行案件移送等。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会给投资者带来什么风险?

答: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不法分子往往使用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通过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手段,以各种形式作掩护,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不法分子骗取投资者钱财后,往往立即挥霍一空,或者逃之夭夭,投资者损失难以追回。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参与非期货活动不受法律保护。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18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如果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将面临责任自负,损失自担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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