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证监许可〔2012〕9号
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李庆国任潍坊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浙永司字〔2011〕11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决定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拟任营业部负责人李庆国(身份证号码:370321197605120675)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在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李庆国的任职手续。
三、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用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来源:山东证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