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首页
 

新闻资讯

 

时事报道

[期货日报]大商所:调整棕榈油、液化石油气和焦煤期货合约交易限额

期货日报        2023-05-22 09:05:02    
 

大商所今日发布通知,自2023年5月22日交易时(即5月19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棕榈油期货各月份合约上的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在液化石油气期货各月份合约上的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在焦煤期货各月份合约上的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手。

关于调整棕榈油、液化石油气和焦煤期货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3〕199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22日交易时(即5月19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棕榈油期货各月份合约上的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在液化石油气期货各月份合约上的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在焦煤期货各月份合约上的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5月18日

 

 
版权所有(C)山东省期货业协会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经七路与纬一路口西南侧)11楼1103室   电话:0531-86131789 sdqhxh@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19029037号-1 鲁ICP备19029037号-2 技术支持:山东红苗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