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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金融监管总局拟提高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标准

新华社        2023-12-19 09:08:58    
 

记者18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高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标准、强化业务分类监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征求意见稿提高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的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提高消费金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增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意愿,更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同时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权相对分散而出现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的问题。

征求意见稿对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一方面,区分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将“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发行非资本类债券”等7项业务纳入基础业务,将“资产证券化业务”“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服务”等4项业务纳入专项业务。另一方面,取消非主业、非必要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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