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各项业务已悄然展开。 无论是资产管理业务,还是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对于期货公司而言,都是万事开头难。然而,再难的事,只要开始做,就有希望。在近日由郑商所举办的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交流会上,不少风险管理子公司负责人表示,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尚处于萌芽状态,能够走出怎样的路子,现在都还在探索,还需要市场各方的协助。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期货日报记者,如果各期货交易所能够在制度上给予更多倾斜,将会使得处于“萌芽”之中的风险管理子公司更加茁壮地成长。交易所的鼎力支持包括两方面,一是相关制度的修改,二是市场各方沟通机制的建立。 把制度改一改 面对郑商所,许多子公司毫不掩饰地道出了他们的请求,并提出了一些可供交易所参考的修改建议。 首先是持仓限额与套保持仓的管理。目前,风险管理子公司实际上是不能申请套保资格的。这是因为交易所规定有两年以上套保经验的企业才能做套保。这样一来,任何一家风险管理子公司成立前两年是无法开展跟套保相关的业务的,这直接导致许多企业不会主动寻求子公司的服务且参与期货市场的热情有所下降。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胜喜提议:“交易所能否对我们的参与门槛进行一些豁免,比如取消两年以上套保经验的限制。” 其次是套利指令的完善。据了解,按照郑商所目前相关制度,套利指令单还无法直接申请转化为套保持仓。套利单想要转化为套保持仓必须先平仓,然后再下新单。然而,由于当前国内期货市场大部分品种近月、现货月合约不够活跃,反复的平仓开仓多少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如果能通过申请,实现指令直接转化,会大大方便相关业务的开展。”刘胜喜说。 再次是仓单交易所内质押利息过高的问题。目前,在郑商所进行仓单质押融资,到期解压时,交易所会收取1.8%的年息。由于当前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刚刚起步,许多公司第一年业务收入有限,1.8%的年息对于许多子公司来讲,占到了收入的一大部分比例,直接影响到其整体效益。对此,刘胜喜提议,郑商所是否考虑免除仓单质押融资利息。 渴望沟通、交流和学习 越是初期阶段的事物就越是渴望进步,风险管理子公司也不例外。除了迫切希望交易所给予一定的制度支持外,众多子公司更希望能有一个与市场各方交流学习的平台。 “我们希望交易所能引导建立子公司与现货产业链上下游龙头企业的交流机制。”刘胜喜表示,由于子公司缺乏足够的资历和市场号召力,所以他们迫切希望交易所能够搭建一个平台,让风险管理子公司与现货龙头企业实现互动交流。一方面,对公司相关业务员工而言,是很好的学习和培训机会,另一方面,子公司在跟现货企业慢慢熟悉之后,能够更好地开展服务业务,让子公司的现货进出有“对手盘”。 此外,风险管理子公司同样面临人才缺乏的困境。一是缺乏多个品种都有涉猎的全面型人才,二是缺少既懂期货又懂现货的“两栖”人才。而无论是交易所,或是行业协会,如果能够牵头建立一些相关的培训教育机制,对整个业务的发展也会起到关键作用。对此,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彭刚在座谈会上透露,中期协正考虑在新加坡建立一个子公司业务培训基地,目前有关工作还在推进当中。刘胜喜认为,子公司自身也可以组织开展一些品种交流、业务推介会,以此推进行业之间的交流学习,“当然,也希望交易所能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除了与市场各方的交流和学习外,与银行系统的对接尤其关键。不少子公司负责人提出,希望交易所能够牵头搭建现货子公司与银行的业务对接机制,让银行给现货子公司授信,以便更好地开展融资、仓单质押等涉银业务。 针对上述提议,郑商所副总经理郭晓利表示,交易所会尽快论证落实,早日有个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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