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央行、证监会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经研究,决定将7年期记账式国债作为首批开展预发行试点的券种。 通知明确,交易场所符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下称《试点通知》)规定后,即可开展7年期记账式国债预发行交易。 今年3月份,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试点通知》明确,为促进国债市场健康发展,决定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通知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为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指定交易场所。财政部等三部门将提前公布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具体券种。 预发行交易是指证券虽已被授权核准发行,但尚未正式发行,市场就对该证券先行买卖的行为,买卖双方约定在标的证券发行后按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资金和证券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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