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中国证监会修改并发布了《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下称《规定》)。此次修改,除将《规定》的适用范围从股指期货扩大至金融期货外,还明确写进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这一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核心原则。此外,重要修改之处还有“对临柜开户不再做硬性要求”。但在市场人士看来,这并不代表客户开户要求会降低,在保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效操作上,各家期货公司应根据客户的特点制定不同的内控制度。 期货日报记者对比修改前后的条款发现,《规定》将“期货公司和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其经营场所为投资者办理股指期货开户手续”改成了“期货公司和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和行业监管政策的要求为投资者办理金融期货开户手续”。对“在其经营场所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的删除,意味着监管层对临柜开户不再做硬性要求。 尽管临柜开户不再强制,但根据《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要求,客户必须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资料,客户开户影像资料期货公司都要留存。 “以前要求客户到经营场所现场办理开户手续,主要是为了保证客户是本人办理的开户手续。现在各家期货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特点,制定客户开户内控制度。”中国国际期货合规中心总监田华表示。 为保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效执行,中国国际期货针对以下三种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开户方案:一是客户上门开户,二是公司上门为客户开户,三是“二次开户”。 据了解,企业、机构开户要提交的材料比较多,而且涉及的企业人员也比较多,期货公司派有授权的工作人员上门开户,能大大提高企业的开户效率。 “二次开户”则是市场讨论较多的一种情况,即客户在一家期货公司开过户,并拿到过金融期货交易编码,在另一家期货公司开户时,可以不再做投资者适当性评估。 “尽管中金所规定可以不再做投资者适当性评估,但要不要做、如何做,期货公司都要根据与客户现场沟通的情况来定。”田华说,如果通过沟通发现客户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如身体健康状况不好,或者精神易激动、急躁,或者期货投资与其收入状况不相符的,公司会考虑要求客户重新进行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要求其参加相关测试,且试题也是中金所最新的。 “一旦公司认定客户需要重新进行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就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田华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