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19日发布《关于国债期货交割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国债托管账户申报要求与差额补偿方法。自11月26日起,中金所将开始受理用于国债期货交割的国债托管账户申报。 《通知》称,参与国债期货交割的客户应当预先通过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向交易所申报国债托管账户,审核通过方可用于国债期货交割。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账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A股证券账户均可作为参与国债期货交割的国债托管账户。国债托管账户申报应提交国债托管机构、账户全称、账户号码、开户证件类型和开户证件号码等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A股证券账户参与交割的,需同时申报该账户的托管单元信息。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9:15—14:00受理申报,并在正式受理申报后两个交易日内审核并答复。 《通知》还称,如国债期货卖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如数交券,或者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如数缴纳交割货款,可以采取差额补偿的方式了结未平仓合约。买方采取差额补偿的,结算会员应当在配对缴款日配对结果发布后至当日13:00向交易所进行申报。进行差额补偿处理时,基准国债价格以中央结算发布的银行间市场中债估值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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