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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首创提货单交割制度

        2014-04-22 00:00:00    
 

    大连商品交易所近日发布消息称,由大商所首创的提货单交割制度将在铁矿石期货I1405合约上执行。4月15日,大商所己收到首批铁矿石提货单买方意向申请,分别为日照港(600017,股吧)800手,连云港(601008,股吧)400手,青岛港400手。

  据悉,提货单是指在买方完成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经存货港口对物权转移确认后,卖方签发给买方的实物提货凭证。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铁矿石单位价值较低,交割成本过高将降低铁矿石买卖双方的交割意愿。相对于传统的仓单交割,在提货单交割中买方可以选择交割地点,买卖双方直接对接接货,将明显节省入出库、短倒、逆向物流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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